问题 | 合同转让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合同转让的范围不同,可将合同转让分为合同的全部转让与合同的部分转让。合同的全部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 一、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6、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7、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二、债务转让协议有必要签吗 债务转让不是必须签协议。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债务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三、个人债权能不能转让 1、个人债权可以转让,但是根据合同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2、下列债权不得转让: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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