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后是否需要修改辩护策略,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律师会见后,发现案件有新的证据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那么需要及时修改辩护策略。否则,原有的辩护策略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被告人在侦查和审判过程中有权选择辩护人,并可以随时指定或者更换辩护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辩护人有权在侦查和审判过程中查阅案卷材料,并对其进行复制,提出证据和意见,质证证人,出庭辩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在代理当事人刑事案件中,有权查阅、抄录、复制和提取案卷、材料和证据,并提出证据和辩护意见。 因此,在律师会见后,如果发现案件有新的证据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需要及时修改辩护策略,以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