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在他人知道并认可的情况下是能够的,否则冒用他人身份证违背了《居民身份证法》,隶属行政职责。《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做法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金,或者处十日以下拘捕,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此项限定的“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是指公民从事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某一活动时,出于各种目的,不出示自己真实的居民身份证,而使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这种做法实质上是冒用他人的身份来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