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嘱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有效遗嘱包括以下几种形式:第一,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是效力最高的遗嘱形式。第二,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第三,代书遗嘱,是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遗嘱。第四,录音遗嘱,是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第五,口头遗嘱,是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