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武汉市办理重症的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武汉重症病范围:高血压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的)、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病)、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前期)、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级及以上、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达到肺、心功能失代偿期的)、 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生了甲状腺毒症性心脏病的)、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 类风湿关节炎(X线检查关节病变期及以上的)、系统性硬化病(达到皮肤病变硬化期或萎缩期的)、强直性脊柱炎(出现“放射学骶髂关节炎”的)、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综合症、 血管介入治疗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儿童孤独症、脑性瘫痪、精神发育迟滞(伴有精神障碍的)。 二、办理流程: 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两年或近一段时间); 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医院帮忙复印的人知道哪些内容的),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 5.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 6.连同以上资料,送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予以审核; 7.区域社保审核通过后,会给一张表,再到指定医院鉴定; 8.鉴定医院盖章后,到区域社保复审,交一张一寸登记照片,并告诉要指定就诊的医院 。 法律依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若干政策补充规定》 第二十九条 职工、退休人员患部分重症疾病在门诊治疗,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对职工按80%的比例支付,对退休人员按85%的比例支付。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三十条 职工、退休人员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重症疾病,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医疗费用,应先由个人自付20%,余额再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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