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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区出现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由谁赔偿
释义
    若因小区的住宅失火从而对受侵害人造成损失的,一般应当由造成失火的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失火的责任人可根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制作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其承担责任的轻重也可根据该认定书来确定。
    一、租房期间发生火灾谁负责
    法院在审理此类出租房火灾案件时通常依据消防部门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起火原因无法查明的,应当认定租客没有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并对火灾给其他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另外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出租期间发生火灾等突发事故时,一般情况下应由租客承担全部责任,租客是房屋主要使用者,应该安全使用房屋,避免火灾发生。但作为出租人,应当明确告知承租人出租屋及附属设施的年份、可能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有义务进行完善和维修,尽物权人职责,如果出租人没有尽到安全修缮的义务,因输电线路老化而引起火灾,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的,就由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房屋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出租条件的,那么房东也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二、失火为什么要判刑
    失火要判刑的原因:危害范围大,包括公私财物,人身损失等。失火的行为构成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失火罪刑事立案标准
    失火罪的情节轻重,最高法院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但是,《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此外就是各省高院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定,如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关于办理失火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件的若干规定》中规定:
    (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
    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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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8 21: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