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不准组织或参加违反政治纪律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2、不准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反对改革开放的言论。3、不准携带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境。4、禁止组织或参加危害党和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及活动。5、禁止组织和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6、不准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7、严禁组织和参加党内秘密集团或者分裂党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