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丢失报到证,如何补办? |
释义 | 报到证是应届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和工作时间的初始记录,丢失后可补办。补办分两种情况:两年内需本人申请、单位证明、学校介绍信,两年外还需招生部门审批表复印件。报到证的作用包括用于就业报到、办理落户手续、档案投递和关系转移等,也与工龄、退休和养老保险有关,是公务员报考必备资料。有效期一般为毕业后两年。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报到证 “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 二、报到证丢了如何办 报到证丢失之后可以进行补办。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两年择业期内: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2、两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三、报到证的作用 1.“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 2.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学校相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4.“就业报到证”正页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上面的日期是工龄的开始年限,与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交纳年数都有关。 5.“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必备资料。 6.“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就业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就业报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毕业后两年时间内(即2008年毕业生到2010年6月30号,2009年毕业生到2011年6月30号,以此后推)。 结语 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如果报到证丢失,可以进行补办。补办的具体流程根据两年择业期内和择业期外有所不同。报到证的作用包括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落户手续、档案投递等,并且与工龄、养老保险交纳年数有关。此外,报到证还是报考公务员的必备资料。报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毕业后两年时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八章 变更与终止 第六十条 终止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六节 特 别 规 定 第五十四条 实施本法第十二条第三项所列事项的行政许可,赋予公民特定资格,依法应当举行国家考试的,行政机关根据考试成绩和其他法定条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赋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的资格、资质的,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的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等的考核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依法由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实施,公开举行。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应当事先公布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以及考试大纲。但是,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二章 设 立 第十八条 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 审批机关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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