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产证是没有年限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产的产权是自缴纳税费办理完毕正规房产证后拥有的,产权的所有是永久性的,而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年限就是有期限的,一般规定商品房是70年,商住房50年,商业房40年,对于集体土地并没有标注年限。而房产证的封面上的名字是《房屋所有权证》,关键在于“所有权”三个字,所有权的特征包括:一体性、排他性、最完全的权利、弹力性及永久性。 可见,是没有使用年限的,即永久所有。还有集资房属于集体住房,个人只有部分产权,一部分属于集体单位,所属土地是集体性质,个人是无土地证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