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回答:被起诉离婚,法院会在立案之后将起诉状及原告提交的证据送达给您,您收到起诉状及相关诉讼材料之后,可以仔细看看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并积极准备相关证据及答辩,您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答辩状,不提交答辩状的,也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当庭答辩即可。 准备的证据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如果您不同意离婚,那么您就提交相关双方感情尚未破裂,还有和好可能的证据;如果您同意离婚,那么您就准备由自己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的证据,以及证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证据,主张对方存在法定过错的,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对方存在法定过错的相关证据。 温馨提示:如果双方争议较大,涉及的财产金额较大,或者您不知道应当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话,建议您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代为应诉。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案件,即使委托了律师,本人也是需要出庭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