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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支委会改选的流程
释义
    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支部一般提前4个月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送换届请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四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者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五条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
    第六条选举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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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 23:4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