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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变更对原股东是否会有影响
释义
    股东变更对原股东不一定有影响。如果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了原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偿还责任,那么原股东就必须要履行偿还义务,这种情况下公司债务对原股东是有影响的;如果不存在这种情况的,则股东变更对原股东没有影响。
    公司吊销是否影响股东变更
    公司吊销不影响股东变更。股东变更若与清算无关,则吊销企业是不可以办理股东变更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会导致公司解散,此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在清算期内,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被收购对原股东有什么影响吗
    公司收购意味着一个公司购买另一个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产权,收购是公司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对被收购公司的员工和股东都会产生重大影响:针对公司被收购的类型来分:一是收购部分股东股权,对于被收购股份股东而言,公司被收购也就意味着其持股股份的转让,原股东与公司就不再有关系,而未被收购公司股份的原股东仍然是公司股东。二是全部收购公司股份,该项收购意为着所有原股东进行了持股股份的转让,原股东不再具有股东资格。同时在公司被收购后,原股东的原持股股份可以进行变现,至于具体分割方式如果公司章程有约定,就按照公司章程办理。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持股比例分割。但分割前要扣除合理的费用支出、成本等等。风险提示:公司被收购,债务应该如何处理?《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不过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 ;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
    股东变更是否税务变更
    看具体情况:1、如股东变更,注册资本未变,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未变,不需变更。2、如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进行变更。具体请查看下列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如果是法人、注册资金、经营地址、公司名称有改变,就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同时也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如果以上不变,不需要变更,只是召开股东会议修改一下章程和协议,股东人员和入股资金即可。
    股东瑕疵出资是否影响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法》在许多制度和规则方面做了重大的突破和创新,拓展了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途径,但是由于公司纠纷类型多样,所涉法律关系复杂,且公司立法又过于原则,导致审理公司诉讼案件适用的标准不统一,影响了案件的审理。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加强对《公司法》适用的分析、总结具有重要的意义。《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为股东行使知情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途径,并且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该类型案件的基本条件:股东向公司提出书面查阅请求,公司拒绝提供查阅或在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未作答复;必须有明确具体的查阅事项。除非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
    公司吊销是否影响股东
    不影响,有影响的是法定代表人。但公司吊销后股东有以下责任:1、法定的清算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而《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内容为“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据此,在公司被吊销后,作为公司股东,有义务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在清算中履行下列职责: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解业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加诉讼等等。2、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在公司停止生产经营并被吊销的情况下,未能及时清算、未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包括租房协议未及时解除的租金损失等等。因此,作为股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股东利用关联关系从事生产经营、获利后故意不进行年检,导致公司被吊销,上述行为明显属于“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综上所述,公司被吊销后对股东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因此作为股东来说不需担心。不过实际中,公司吊销了要说有影响就是在经济利益上,在法律层面是没有影响的。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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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19: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