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债权人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怎么办 |
释义 | 1、如果借条是借款人本人签字,这个借条就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在借条中,借款人把债权人的名字写错,出借人应当及时纠正,如果没有发现能够及时还款也无所谓。 3、如果债务人以不是债权人的名字为由不还借款,具有诈骗嫌疑,可以向公安局报案。 只要借款人确实实际取得了这笔款项,就应当负清偿义务。至于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人与实际出借资金的人不相符合,不成为借款人的抗辩理由。 但是,借款人向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人完成清偿义务后,实际出借人向借款人再要求清偿的,可能就需要打官司了。 一、凭借借条法院起诉能要回来钱吗 凭借借条法院起诉不一定能要回来钱,以下情形有借条也有可能会败诉: 1、没有写还款期限 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2、债务人不清楚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3、超过了诉讼时效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超过这个时效发运就不会支持了。 二、借条撕毁后重拼起来有效吗 被撕破重新粘贴的借条,应该由出借人,也就是债权人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却将借条撕破,否则会视为债务人在还清借款的情况下将借条撕破,也就是说,“借条”的效力关键在于债权人的举证。 因为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条,证明借款事实,借条由出借人保管,若日后借款人还清了借款,则会从出借人处将借条取回或是直接撕毁,已证明双方之间款项已结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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