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销售发票的问题有哪些 |
释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按照现行征管流程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发票遗失、被盗等情况时,应按规定程序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失,并于当日向税务机关报告,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1份)、《挂失/损毁发票清单》(1份),并提供以下资料: (1)陈述事实经过的书面报告 (2)提供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被盗时提供); 对遗失、被盗普通发票的,纳税人须持《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挂失/损毁发票清单》自行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发行的非娱乐性报刊、杂志,或者税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的媒体上发布。 纳税人办理完毕挂失声明及接受税务处罚后,持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发票领购簿》,并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纳税人各一份),到发票管理岗办理发票缴销手续。 一、增值票跟普通票的区别 一、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 1、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 2、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二、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 2、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三、发票的作用不同: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 2、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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