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和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使公司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主生活会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活动制度。 第三条:适用于公司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组织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