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是一项已执行多年的政策,这主要是由于国债的利息完全是由国家财政资金支付的,如果对其征税,一方面相当于对国家财政支付的利息通过征收所得税的方式再收回一部分,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另一方面将减少国债购买者最终得到的利息收入,不利于鼓励企业购买国债。而且企业购买国债在取得利息收入的同时基本上没有对应的成本费用支出,因此对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也不违背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配比原则。但转让国债的收入,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债利息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1、计提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2、实际收到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利息 综上所述,国债利息收入不需要要交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债利息收入指的是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但转让国债的收入,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第十二条 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