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可申报有哪些 |
释义 | 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的要求::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5、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一、代位追偿权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代位追偿权的条件具体有: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代位追偿权是保险基本原则之一,保险人代理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请求赔偿权利。 二、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是否限制 有限制。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一)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二)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三)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三、债权人代位权的行驶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三、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四、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