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散的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公司解散程序: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4、进行清算; 5、公司清算组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注销登记的办理程序有哪些步骤 公司注销登记办理程序的步骤有: 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自解散原因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3、清算组接管公司,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清理公司债权债务,清偿债务后处理剩余财产,清偿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股份公司清算的顺序是什么 公司清算程序如下: 一、建立清算组; 二、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三、债权登记。债权人申报期债券时,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 四、制定清算方案时,财产处理应按合理顺序安排; 五、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大会或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六、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七、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后,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和确认文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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