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小店的营业执照? |
释义 |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开个小店一般就是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方式如下:1、准备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公司营业执照注销后如何办理 注销公司营业执照的具体步骤是: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会收回营业执照。 办理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规定,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3、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办理程序 一、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在《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中作了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需要的材料及手续: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 (10)许可项目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1)《承诺书》。 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怎么办理 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的流程是: 第一步: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居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 其中,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 (3)由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认的身份证明书(身份核证文件)。 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1)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 台湾居民应当提交: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分公司需营业执照吗 分公司需要营业执照。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该内容由 陈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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