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明犯罪未遂需要电子数据;书证;鉴定意见;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物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还有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只要是可以证明行为人有犯罪未遂行为的,都可以称之为证据。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