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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一、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情形有哪些
    1、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情形如下: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七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三十八条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九条
    【消防责任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如何处罚的
    1、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未依法取得安全许可证件或者安全许可证件过期、被暂扣、吊销、注销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从重处罚;
    4、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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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8: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