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是由哪个部门发放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所有权的登记管理。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颁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如果土地由房地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两个部门管理,则需先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地产所有权登记,再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所有权登记。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所有权的登记管理。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颁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地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土地由两个部门管理,即房地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要先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地产所有权登记,然后持房地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所有权登记。 拓展延伸 申请房产证需要先准备好以下材料:购房合同、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然后前往当地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填写申请表并缴纳相关费用。申请人还需要接受现场核验和资格审查。如果符合条件,房管局会在30个工作日内发放房产证。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申请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先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所有权的登记管理由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购房者需要准备购房合同、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前往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并缴纳相关费用。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接受现场核验和资格审查。房管局会在30个工作日内发放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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