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但是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法律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执行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相关规定执行日常活动。如果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的,应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可能将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