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政府接待办主要工作任务: 1、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制订接待工作的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重要会议和重要客人的接待事宜。联系区(开发区)接待工作部门完成市重大的接待任务。 3、指导下属饭店、招待所、车队的经营管理、职工培训和服务质量工作。 4、负责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职称工作;负责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的管理。 5、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设立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设立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机构的类型、名称和职能; 3、司级内设机构的名称和职能; 4、与业务相近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职能的划分; 5、机构的编制。 二、增设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增设机构的必要性; 2、增设机构的名称和职能; 3、与业务相近的司级内设机构职能的划分。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编制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