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两人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可以异地办理离婚登记。 民政部5月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若男女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且居住在上述试点地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一、起诉离婚要离婚证在哪里办 起诉离婚是不需要办理离婚证的,协议离婚的才有离婚证。如果想协议离婚的,需要到一方在内地的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是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办理的,则可以直接在当地办理,因为上述地区与2021年开始将开展为期两年的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如果是要办理诉讼离婚的,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办理即可。 二、异地办理结婚证有什么影响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公民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只能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