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二人均在异地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是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原告住所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一、离婚强制执行有哪些要求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离婚是不可以强制执行的。 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二、外国人怎么才能和中国人离婚 中国人和外国人解除夫妻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到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中,如果被告是外国人的,需要到居住在境内的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在外地可以离婚么? 夫妻在异地办理离婚也可以分为异地协议离婚和异地诉讼离婚,不同的情况办理离婚的手续也不同。第一、异地协议离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的,离婚办理的方法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二、异地诉讼离婚。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的,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已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的,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改或者被监禁的,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被告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