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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事故是如何产生的?
释义
    医疗事故的产生: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一、医疗损害鉴定在哪里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二、医疗过错主要责任该如何分
    医疗过错主要责任该如何分,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事故的损害后果,主要是因为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其他因素只是起次要作用的。二,应赔偿全部损失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九十。
    三、病理误诊漏诊应该怎么办
    病理误诊漏诊应该通过协商或者是诉讼的方式解决。病理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要素:
    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
    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误诊,即医务人员由于观察检查不周,不认真不仔细,导致漏诊或给出错误的诊断。诊断的目的在于确定疾病的本质,并随之选择有针对性的及时治疗,使病情能够向好的方面转归。因此把不正确的诊断看作是错误的,把不及时、不全面的诊断也同样看作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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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3:3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