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在离婚时的处理方式及责任承担。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即使离婚也不例外。个人债务需由债务人个人承担,离婚后无需对方承担。然而,如果个人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另一方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应承担该债务。离婚时需明确债务性质,以确定责任承担方式。 法律分析 首先要明确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夫妻二人需共同承担,即使离婚也不例外。如果债务是夫妻其中一方独自承担的,且未用于婚姻家庭生活,在离婚时,另一方可以通过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由另一方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或者是夫妻以共同的意思作出的欠款,或者是一方作出的,但是该笔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需要。换句话说,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无需为对方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就算离婚,双方都要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一、民法典离婚夫妻一方债务怎么处理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要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形,则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如果认定是一方债务,那就需要一方偿还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结语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或共同以共同的意思作出的欠款,或是一方作出的,但该笔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需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夫妻二人需共同承担共同债务,离婚时另一方可以通过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由另一方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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