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外地能否进行公证? |
释义 | 房屋使用权不能进行公证,因为房屋公证需要有房产证,证明所有权归申请人所有。根据《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过合法登记才能生效,未经登记则无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分析 不能。因为房屋公证需要有房产证,证明该房屋归谁于申请公证的人所有。所以,只有使用权的房屋是不能进行公证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拓展延伸 外地公证的适用范围及办理流程 外地公证是指在非常住地(即非户籍所在地)进行的公证活动。其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跨地区财产交易、涉外婚姻、涉外遗产继承等情况。办理外地公证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文件并选择合适的公证机关;然后,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应费用;接着,公证机关会对文件进行审核,并安排公证时间;在公证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并接受公证机关的调查和核实;最后,公证机关将在公证书上加盖公章,并出具公证书或公证书复印件。办理外地公证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证机关的规定,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证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顺利办理公证手续。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过法律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对于房屋公证来说,只有拥有房产证的房屋才能进行公证,以证明该房屋归申请公证的人所有。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对于办理外地公证,建议申请人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证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顺利办理公证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二章 公证机构 第七条 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二章 公证机构 第六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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