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上海外地人购房条件,即非本市户籍人士购房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以家庭名义购房,所谓家庭指的是购房者已婚,二是该家庭在沪无房,三是能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两年内在沪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税或社保的证明。
 外地人上海买房条件
 1.以家庭名义购房,所谓家庭指的是购房者已婚;
 2.该家庭在沪无房;
 3.能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在沪累计缴纳三年内至少两年的个税或社保的证明。
 4.长期居住证满3年的话可以享受上海本地人的待遇,可以直接购房,无需提供税单。
 5.上海还是实行限购政策,对于非上海户口的居民家庭如能提供符合规定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限购1套住房,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6.根据本市住房限售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累计缴纳满24个月”,补缴的不予认可。
 7.申办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法律依据:
 《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办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是指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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