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管所是交警大队吗 |
释义 | 车管所不是交警大队。 车管所和交警大队在工作性质、行政处罚权利等方面是有区别的,具体区别如下: 1、单位级别不同。车管所是交警支队的下级单位,而交警大队是主管交通的部门,车管所是其下级单位; 2、工作性质不同。车管所主管车辆年审、上户、转户以及驾照的考试和年审;交警大队是车管所的上级单位,是执法机构,主管交通次序、车辆违章行驶的处理等; 3、行政处罚权不同。交警大队可以对道路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而车管所作为车辆和驾驶证的登记主管部门,是不能对道路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 车管所主要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并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及科目四的考试等业务等;而交警大队是执法机构,主管交通次序、车辆违章行驶的处理等。 车管所和交警大队都属于公安系统。是公安局的下属单位,交警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是一个公安系统的直属机构,一般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才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第七条 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注意自身安全,在公路上执勤执法不得少于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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