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抚养费可以申请减少,具体如下: 1、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法按原协议或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