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减少抚养费的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1.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无经济来源,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长期患病,不能按原金额支付抚养费的。同时,享有扶养权的一方可以不依靠扶养费抚养孩子。 2.因为犯罪而被监禁改造,无力偿还。 3.直接抚养子女的配偶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所需的部分或全部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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