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老旧住宅小区改造资金由财政资金、居民自筹、社会资本组成。 原则上居民自筹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出资比例分别不低于相应改造内容投资额10%、30%、70%。 【法律依据】: 《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第四条 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遵循“主体负责、统筹安排、客观公正、透明规范”的原则。瀛洲集团负责银行贷款资金及配比资本金筹措,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申请各级政府性补助资金及政府债券。瀛洲集团下属瀛洲城市发展公司在贷款银行开设资金专户、建立专账,实行封闭式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