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盐都是国家控制的吗,法律规定是 |
释义 | 盐原则上是由国家盐管部门控制的,盐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盐的销售由指定的单位负责,不能私自买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盐业管理条例》规定,食盐零售业务,由商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企业、粮食企业和供销合作社零售单位负责。需要委托个体工商户、代购代销食盐的,由县级商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如果贩卖私盐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总公司吗 是的。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 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产检假是国家规定的吗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 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食盐零售业务,由商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企业、粮食企业和供销合作社零售单位负责。需要委托个体工商户、代购代销食盐的,由县级商业(含粮食、供销)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各零售单位必须把食盐列为必备商品,保持合理库存,不得脱销。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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