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缺庭审判后怎么办? |
释义 | 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故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仍不中止案件的审理,而继续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诉讼行为。当事人一方无故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法院可以对一方当事人进行调查审核证据,并对不出庭当事人提供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判决。法院作出的制度判决是有效的,如果当事人不服的,是可以提起上诉的。 一、诉讼离婚时另一方不出庭怎么办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 二、法院是否可以按缺席判决离婚 如果离婚案件中被告下落不明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起反诉的;以及被告不出庭但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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