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桂平十四五规划如下:一是学会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财政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准确把握今后五年财政发展面临的形势。既要吃透“上情”,又要把握“下情”,增强规划编制工作的针对性。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突出重点。从多角度、正反两面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举措。四是要加强协作沟通,建立内部分工协作机制,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努力将桂平市财政发展“十四五”规划管理工作做实做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