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官不听取我的证言,是否意味着法院偏袒对方?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官未听取当事人的证言并不一定意味着法院偏袒对方,但会影响案件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当庭询问是审理案件的重要程序之一,必须依法进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告人或者辩护人有权在庭审中进行辩论和申辩,并有权对起诉书、证据、法律适用等提出异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因此,法官不听取当事人的证言违反了以上法律规定,影响了案件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或者申诉部门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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