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罪是违反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人触犯强奸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恶劣,还可以对行为人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例如两个人以上对被害人进行轮奸的,或者使得被害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还有就是在公共场所当中对妇女进行强奸的等等的情况。如果奸淫的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则应当从重处罚。行为人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得被害的妇女不知反抗,不敢反抗,不能反抗。如果明明知道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严重痴呆的人,而与她发生性行为,都应该以强奸论处。 强奸罪情节轻微的认定: 1、特殊主体: (1)未成年人犯罪;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等。 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