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房合同无效;开发建设单位未取得预售证,以欺骗、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使购房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购房合同可以依法撤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过大;购房人入住后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出卖房屋的一方迟延交房;非购房者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在上述情况下,购房人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