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卖房咋样解除合同 |
释义 | 买家想要解除合同的,可以与卖家进行协商;若一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买家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一、合同解除分哪几类 合同解除分为四类: 1、单方面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行为。不需要对方同意,只要解除权人直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意思,或者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就可以产生解除合同的效果; 2、协议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原因的,当解除原因发生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可以依法解除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3、合意解除是指根据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4、法定解除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解除合同。 二、解除合同的时效是怎么算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关于解除合同的时效认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撤销权与解除权的区别 撤销权是针对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行使,解除权是自身参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能行使。解除权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通过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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