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要怎样解除 |
释义 | 事实婚姻要解除的,由男女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即可,无需办理离婚。根据规定,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婚姻实行的是登记制,未经办理结婚登记的,是不成立婚姻关系的,仅属于同居关系,我国法律是不保护同居关系的。 一、没领过结婚证怎么离婚 没领过结婚证的,不需要离婚。男女双方要确立婚姻关系的,应当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当事人没领过结婚证的,不构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双方只能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不需要解除的,也就无需离婚,双方实在要离婚的,应当去补办结婚登记,拿到结婚证后,再去办理离婚手续。 二、离婚后又复婚没领证财产归属权归谁 离婚后复婚但是没有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会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另外,同居期间因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双方都有清偿义务。 三、事实婚姻男女双方的房产怎样分配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婚姻关系。我国现行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因此对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双方,如解除同居关系分割财产时,也直接依照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原则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照共有财产处理。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照个人财产处理,在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时才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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