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婆起诉我离婚怎么办 |
释义 | 老婆起诉你离婚的解决办法: 1、丈夫不想离婚的,可以与老婆沟通让老婆打消离婚的念头。如果妻子要求离婚,但丈夫不想离婚的,可以通过沟通来让妻子撤回离婚的起诉。如果妻子仍然要求离婚,可以向法院提供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以拖延时间; 2、丈夫同意离婚的,可以与妻子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如果丈夫同意离婚,则可以协商处理共同财产。丈夫可以放弃全部或一部分共同财产,以换取离婚的协议。 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综上所述,在离婚诉讼中,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注重双方的感情和家庭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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