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驾乘人员如需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杭州“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可通过“非浙A急事通”模块,提供车牌、姓名及出行事由等信息申请报备,取得“电子通行凭证”。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三条 “非浙A号牌”小客车 (一)错峰范围 东湖高架—通城高架—通惠路—03省道—绕城高速公路(南线)—绕城高速公路(西线)—绕城高速公路(北线)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高速公路、机场公路不含)。以及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二)错峰时段 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时段。 错峰范围内其他道路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时段。 (三)错峰规则 错峰时段内实行全号段禁止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