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提交后便立时生效,整个过程用不到一分钟。之后,系统便自动给出了一张电子凭证,上面注明“遇交警现场查验请主动说明并出示申请通过记录”。外省号牌(“非浙号牌”)小客车,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12次,且每个自然月不超过3次。本省“非浙A号牌”小客车,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24次,且每个自然月不超过3次。申请时支持两个时段选择:分别为00:00至次日00:00及12:00至次日12:00。申请的时候注意选择好日期和具体的时间段,申请通过后就可以使用了。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三、“非浙A号牌”小客车 (一)错峰范围 东湖高架—通城高架—通惠路—03省道—绕城高速公路(南线)—绕城高速公路(西线)—绕城高速公路(北线)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高速公路、机场公路不含)。 以及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二)错峰时段 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时段。 错峰范围内其他道路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时段。 (三)错峰规则 错峰时段内实行全号段禁止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