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并网发电手续办理流程: 1、首先拿着已经被发改委批准的余热发电项目建议书到省电力公司的计划处签署一份余热发电并网协议; 2、然后拿着与省电力公司签署的余热发电并网协议去地方供电局备案; 3、地方供电局根据水泥厂及周围的供电系统给出一个余热发电并网方案或地方供电局指定一家具有资质的单位作出一个余热发电并网方案; 4、当并网方案作出来之后,当地供电局将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对并网方案进行论证; 5、根据并网方案由水泥厂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同时购买相关设备; 6、等到接入系统的相关现场施工结束后,地方供电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余热发电接入系统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水泥厂将与地方调度签订通讯调度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 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 建设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有多人申请同一项目许可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确定被许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