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怎么缴纳 |
释义 | 法律分析: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由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的所得税需要合并到到总公司统一进行。具体来说,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征收管理办法。对于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方法,我在《对于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即使你不用也不能不懂》这篇文章里面,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简单来说,就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统一计算出来应纳税额以后,按照经营、工资总额和总资产的权重,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分摊,并有各企业在当地预缴。最后再由总公司进行汇缴清算。由于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在企业所得税缴纳方面,具有完全的自主性。这一方面子公司的优势还是还大。 不仅如此,由于子公司是独立核算的法人,同样需要自付盈亏。这样一单子公司经营不下去了。总公司可以把子公司直接注销,从而为总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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