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可以独立申报税吗 |
释义 | 如果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个管辖权的,分公司不需要单独报税,由总公司统一报税;如果不在同一地区,那么按照属地原则,分公司要单独在其所在地进行报税。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一、设立分公司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设立分公司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分公司章程; 5、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6、分公司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 7、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由公司自由决定。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但可以独立核算财务,所有收支单独记帐,单独在当地报税,总公司期末汇总分公司报表。 二、总公司是否可以强制注销分公司 总公司可以强制注销分公司。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的存续。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分公司办理注销流程的如下: 1、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5、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 三、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能否承担连带责任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能承担连带责任。总公司和分公司有连带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是统一核算的,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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