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法律规定的保护令多久 |
释义 |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人身保护令怎么申请 被家暴的对象可以通过本人,或者自己无法申请的时候,由近亲属和妇联、公安机关等向你们的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书面申请。 申请的时候除了提交书面的申请书,还需要收集证明家暴事实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验伤证明、对方的威胁恐吓电话或者短信等。 法院在接到之后的72小时,如果情况紧急,24小时内,就会做出裁定,直接送达被申请人,还会送给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由多方力量一起协助实施保护你! 怎么申请人身保护令 申请人身保护令的程序: 1、申请人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人身保护申请书; 2、受理的人民法院审查申请材料,并对符合要求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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