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门面房拆了怎么陪 |
释义 | 在农村门面房拆迁过程中,根据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和纳税等实际情况,应给予适当补偿,通常按照门面房标准进行补偿。对于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用于经营的房屋,各地可以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和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对于拆迁范围内因历史原因导致手续不全的房屋,应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补办手续。 法律分析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补偿。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补偿。农村门面房拆迁时,可依据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一般可按门面房标准补偿。 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 拓展延伸 农村门面房拆除后的赔偿标准及程序 农村门面房拆除后的赔偿标准及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赔偿标准和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赔偿标准包括房屋征收补偿、土地征收补偿和临时安置费等。具体程序如下:首先,相关部门会进行征收评估,确定拆除范围和补偿标准。然后,征收通知将被发送给房主,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接下来,相关部门将对资料进行审核,并与房主协商达成赔偿协议。最后,根据协议,房主将获得相应的赔偿款项。需要注意的是,赔偿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补偿,是农村门面房拆迁的原则。对于门面房的拆迁,应根据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和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通常按照门面房标准进行补偿。对于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经取得营业执照的房屋,也应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和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对于因历史原因造成手续不全的房屋,应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补办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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